渠县汉阙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


       渠县被誉为“汉阙之乡”。目前全国现存汉代石阙30 仅余处,而渠县现存6 处7 座,数量居全国之首。渠县汉阙现存数量最多,保存最集中,整体保存状况最好,在考古学、历史学、建筑史和艺术史的相关研究方面有重要意义。

       渠县现存6 处7 座汉阙,均为墓阙,年代均为东汉时期。分别是:位于水口乡团林村的蒲家湾无铭阙;位于水口乡汉亭村的沈府君阙;位于青神乡平碾村的王家坪无铭阙;位于土溪镇汉阙村的冯焕阙、赵家村西阙、赵家村东阙。这些石阙除沈府君阙为双阙外,其余皆仅存独阙。6 处汉阙从土溪镇到岩峰乡呈西北——东南向线形分布,西北至水口乡团林村,东南至土溪镇汉阙村一组,分布范围约58.2 公顷。

      一、王家坪无铭阙原为双阙,现西阙及仔阙已毁,仅存东阙,由阙顶、楼部、阙身、阙基组成,阙高5.37米,阙宽1.22 米,阙厚0.78 米,阙基长2.66 米,宽1.28 米,高出地面O.172 米,阙所用石材为青灰色长石石英细砂岩。

       二、赵家村西阙原为双阙,现东阙和子阙己毁,仅存西阙母阙,阙顶缺失,阙高3.95 米,宽1.18 米,厚0.7 米,阙基陷于土中,长2.4 米,宽1.2 米,阙体所用石材为青灰色长石石英细砂岩。

       三、赵家村东阙原为双阙,现西阙和子阙已毁,仅存东阙母阙,阙顶缺失,阙高4.14 米,阙体宽1.18 米,厚0.72 米,阙基陷于土中,长2.53 米,宽1.3 米,阙体所用石材为青灰色长石石英细砂岩。




       四、沈府君阙为渠县 6 阙中唯一双阙,分别位于东、西两侧,原为双体阙,现子阙已毁。双阙坐西北朝东南,质地为砂岩。两阙俱高 4.54 米,相距 21.62 米,均由阙基、阙身、阙楼、阙顶四个部分组成,是一座比较完整的仿木结构建筑。两阙阙基均为整块条石砌成,阙基高 40 厘米,部分露出地面,露土部分高 10 厘米,东阙阙基长 218 厘米,宽 147 厘米,西阙阙基长 178 厘米,宽 160 厘米;阙身高 278 厘米,长 114 厘米,宽 78 厘米。正面、上皆镌一迎风展翅朱雀,下镌饕餮,东阙内侧浮雕一青龙,西阙内侧浮雕一白虎。背面素平无纹饰。外侧留下接子阙的痕迹,石质粗糙。东阙正面铭文一行,汉隶“汉谒者北屯司马左都侯沈府君神道”等字,字幅面纵 91 厘米,横 75 厘米。西阙为“汉新丰令交趾都尉沈府君神道”,字幅面纵 123 厘米,横 11 厘米。

       阙楼由枋子、介石、斗拱三层组成。枋子层,高 47 厘米,宽 114 厘米,厚 78 厘米。枋子层正面两枋间有一角环在口的铺首,齿瓜眉纹清晰可辨。枋子层四角,有力士以肩用力拖住介石及斗拱层。介石高 11 厘米,正面长 100 厘米,与斗拱层共为一块石头,介石层四周浅刻“西王母”等仙人及神话动物图案。斗拱层向上斜挑出,呈倒梯形,斗拱层四周遍布多种深浮雕,除有牛羊马诸畜,果树、小草之外,还有戏虎、裸人捉鸟、董永侍父、玉兔捣药等内容。正背二面分别为两垛一斗二升曲拱,两侧各有一垛曲拱,其间刻阙顶,双层檐,筒瓦,庑殿式。


       五、蒲家湾无铭阙建于汉代中晚期,因无铭文,阙主人尚不能考证。原为双阙,现西阙及子阙已毁,现仅存东阙。阙朝向东南,所用石材为青灰色长石石英细砂岩,高 4.25 米,由阙基、阙身、阙楼、阙顶四个部分组成。阙基长 178 厘米,宽 1150 厘米,厚 40 厘米。阙身与渠县诸阙不同,系两石相接而成,高 256 厘米,宽 118 厘米,厚 82 厘米,正面为素平无铭文,唯上端浮雕朱雀,西侧浮雕青龙。阙楼,由枋子层、介石层、斗拱层组成。枋子层,高 54 厘米,宽 140 厘米,厚 102 厘米。其间雕刻有独轮车、农商交易、猎射、骑鹿、玉兔椿礁等图案。顶部为单檐,庑殿式。


       六、冯焕阙为渠县六阙中唯一有建造年代及阙主人的阙,原为双阙,现仅存东阙,东阙由母阙和子阙组合而成。子阙已被毁坏无存,仅存母阙立于基座之上。冯焕阙朝向西南,所用石材为青灰色长石石英细砂岩,阙地面标高 4.33 米,由阙基、阙身、阙楼、阙顶四个部分组成,是一座完整的仿木结构建筑。阙基由整块条石凿成,长 250 厘米,宽约 130 厘米,厚约 40 厘米,平面呈矩形。阙身高 270 厘米,厚 63 厘米,下宽 96 厘米,上宽 88 厘米,略呈梯形。正面三柱两开间,阴刻汉隶书“故尚书侍郎河南京令豫州幽州刺史冯使君神道”,铭文下刻一饕餮,浅浮雕,威严怪异。阙楼,由枋子层、介石层、斗拱层组成。枋子层高 45 厘米,四角斜出枋头;介石层高 25 厘米,满布方胜文和圆圈串图案;斗拱层向上斜挑出,呈倒梯形,雕刻斗拱,正、背面拱眼壁上分别雕青龙、玄武。阙顶,庑殿式,双层檐,筒瓦精雕草叶纹,勾头雕刻葵瓣纹饰,整体稳重朴实,风格独具。



       以往公布的渠县汉阙保护内容仅包括6 处7 座汉阙石质文物本体。而根据2012 年7、8 月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对渠县汉阙的全面勘探,6 处汉阙均存神道、墓葬。故每处汉阙的遗产构成均应包括汉阙、神道、墓葬,以古墓葬的形式予以整体保护。因长期风吹日晒,汉阙石质文物本体锈蚀严重;因农田耕种等生产活动,神道、墓葬破坏严重。汉阙长期以来未进行过系统的环境整治和展陈设计,整个汉阙对外展示利用情况有待改善。

       汉阙遗址区所处区域多为丘陵缓坡,地表以郊野自然环境和农田为主,生态环境良好。遗址分布范围广,地形较为复杂,局部高差较大。遗址区周边为自然村、农田和树林,具有为良好的山区农田自然景观环境。整体而言,汉阙遗址区环境大部分保存较好,也是本次环境整治和展示的良好依托借用资源。但同时整个汉阙遗址区长期以来缺乏系统的环境整治,历次修缮多围绕本体的加固和保护,如对阙体本体的保护,缺失构件的补配和保护棚的增设等,对环境整体保存和展示涉及甚少,因此,汉阙遗址区保存环境并未得到系统的规划整治,存在诸多问题:周边建筑风貌较差,与遗产内涵及周边景观环境不协调;展示的内容较少,展示方式单一,不能展现整个汉墓的历史格局,文物的价值不能得到充分体现;道路风貌较差,与遗产内涵不协调;参观路线单调,可参观内容少,参观体验差;无基础配套设施和参观游览标示系统;生活垃圾无集中清理点,散乱堆放,对环境造成破坏; 线杆、架空线缆穿越保护范围及核心展示区景观,存在安全隐患;其布局随意与整个景观环境不协调;再者布局混凌乱,严重影响遗存区景观环境,参观体验感受较差;散乱种植的植物(乔木、竹林)风貌不协调,景观性差。


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的目的:

       (1)通过保护工程对文物古迹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干预,是对文物古迹褪变过程的管理和干预。这种干预可以改善文物古迹的安全状态,减缓或制止文物古迹的褪变过程,但无法恢复已经损失或遭到破坏的历史信息。

       保护措施的实施过程和效果是文物古迹保护的重要经验,相关报告的公布、出版有助于文物古迹保护经验的交流和总结,有助于文物古迹保护技术的研究和推广,有助于文物古迹保护事业的发展。保证文物古迹安全,展示文物古迹环境原状,保障合理利用的综合措施。包括对保护区划中有损景观的建筑进行调整、拆除或置换,制止可能影响文物古迹安全的生产及社会活动,防止环境污染对文物造成的损伤。

       (2)再以上基础上合理保护利用,规划、完善、提升整治区域景观品质。


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的主要内容:

       根据渠县汉阙文物保护的需要及周边环境现状问题,此次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:

       (1)根据每处阙体的自身独特条件,为了更好表现出整个汉阙的历史格局,同时按发改立项的批复,对每处汉阙的环境整治范围进行了界定:蒲家湾无铭阙1712 平方米;沈府君阙2555 平方米;王家坪无铭阙2005平方米;冯焕阙 2748 平方米;赵家村西无铭阙606 平方米;赵家村东无名阙395 平方米。

       (2)根据每处阙体的不同地形,地貌情况,结合每处阙体的考古成果,及已建成和将要建成的保护设施,对每处阙体的围墙进行适当扩大调整,以便汉墓中阙体、神道基本形式得以呈现;

       (3)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建设,新增5 处无障碍卫生间,垃圾中转站1座等;

       (4)整治区域内的景观调整改善,参观道路完善,及与整个自然农田环境的融合;

       (5)6 处汉阙界桩、界碑完善和参观标示系统的完善;

       (6)对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内的电力设施进行埋地处理,改善阙体视觉通廊的通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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