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龙寺大殿

青龙寺大殿位于芦山县龙门乡青龙村,大殿建于元代,遗存有“大元至正九年”铬文石枕一对及“至元一年”、“至元六年”、“至正十二年壬辰”、“至正十三”等屋瓦,历代有培修。

2006年青龙寺大殿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
  青龙寺大殿坐东南向西北,歇山式屋面,梁架结构为抬梁式,檐下施斗拱,斗拱用材完全按宋“营造法式”所规定用材,材栔等分清楚、标准,宋、元时期建筑特点明显。

建筑采用八架椽屋四椽袱前后乳袱用四柱。面阔三间,进深四间,平面呈正方型,建筑面积234.09平方米。前檐明间施补间铺作三朵,中心一朵为溜金至中檩,再接一挑干至脊檩,两侧斗拱五铺作出斜拱。次间补间铺作为一朵,柱头铺作与补间铺作均为五铺作斗拱。后檐柱上斗拱简约,均以蜀柱替代栌斗承托正心檩,用挑枋连接檐檩。屋面举折平缓,翼角有虾须椽。内柱直径56厘米,素面覆盆式柱础,素面须弥座石台基,垂带踏道。

青龙寺大殿为我省现存少数元代建筑之一,建筑古朴宏伟,具有地方特色且有明确的纪年,更为珍贵。是研究我省元代建筑的重要实物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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