荣县大佛

    荣县大佛坐落在荣县城东一里左右的真如岩,俗名大佛岩,陆游诗称东山,故又名东山大佛。佛像高 36.67 米,仅次于乐山大佛而位居全国第二。1956 年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四川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
    嘉庆《荣县志》记载:“大佛山,县东南一里联真如崖,宋元丰八年僧淳德募修…… 嘉庆十六年,知县许源命僧会知珏等募修,券石为顶,装绘差足壮观”,说明北宋元丰元祐年间,曾对大佛进行大规模装修。

    清嘉庆年间又在佛顶处修建了石券拱。光绪《荣县志》载:“道光二十一年,署知县克星额捐廉续修,邑人复捐资以助,虽未复旧,颇足壮观”。《重建梵刹》碑也说:“今则焕燃金碧,栋宇崔嵬”。荣县父老口碑相传说自此以后,大佛全身施彩,肉身处贴金。

    1943年县长黄希濂主持对大佛进行修缮,因金箔质量不好,几年后失色,效果甚差。1986年底将已成危房的正殿拆除,加固券拱、处理危岩,上建佛光阁,下建大佛护身楼,均为仿木仿古建筑,于1990年元月全部竣工,使大佛得到更好的保护。

    2000年,地方政府进行大佛寺的改扩建工程,投入三百多万元完成了一期工程的建设,包括新山门殿、广场、108级石梯及两侧厢房的基础,新建寺门正对大佛,山下远望,大佛更显雄伟壮观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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